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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17年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3454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7〕533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17年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厅信息中心:

现将《2017年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3日        



2017年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2017年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便字〔2017〕68号)要求,按照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4次)精神,稳步推进我省交通一卡通实现跨区域、跨交通方式互联互通,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部署,坚持“坚定不移,扎实推进,改善体验,扩大影响”的方针,聚焦群众需求,加快推动全省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实现跨区(市)域、跨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二、工作目标

在2016年初步实现咸阳、宝鸡、延安等8个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内涵,扩数量,扩用户”,即扩大交通运输方式,扩大城市数量,扩大持卡用户规模。重点加快西安市城市公交未互通线路、地铁1、2、3号线以及榆林、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的交通一卡通建设,实现我省12个市区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全覆盖。同时大力推进省级清分结算平台建设,增强交通一卡通使用便利,提升公众出行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4月底前,西安、榆林、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分别制定本市区2017交通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节点,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9月底前,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代厅完成省级清分结算平台系统建设,同时完成与交通运输部清分结算平台的对接。

(三)10月底前,我省已开展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城市以及尚未开展的的榆林、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完成本市区全部公交线路的交通一卡通系统相关软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并接入全国和省级清分结算平台,实现向用户发卡,完成全省12市区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全覆盖。

(四)11月底前,西安市完成地铁1、2、3号线交通一卡通系统、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升级调试,实现互联互通。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省级清分结算平台建设

按照省厅《关于研究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第12次)精神,成立省级清分结算中心,由省厅委托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全省交通一卡通跨地市刷卡消费的清分结算工作,省级清分结算平台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代厅建设。一是由省厅印发文件,对省级清分结算平台运行方式予以明确;二是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省级清分结算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报厅审核;三是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开展项目建设,于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和各市清分结算平台的对接。

(二)完成西安市城市未互通公交线路、地铁1、2、3号线交通一卡通建设。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要在2016年初步实现10条公交线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协调指导西安城市一卡通公司、西安市公交总公司、西安市地铁办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分类督导、稳步推进、定时定点、领导负责”的原则推进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管领导,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并抓好组织实施。重点加快开展城市公交和地铁线路的刷卡机具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在10月30日前实现全部公交线路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11月30日前完成地铁1、2、3号线刷卡机具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并实现刷卡数据全部接入清分结算平台。

(三)完成榆林、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交通一卡通建设。

以上各市区要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建设模式和实施单位,尽快搭建密钥测试环境并向技术支持单位申请密钥测试,在测试通过后向省厅申请正式密钥。同时积极开展城市公交刷卡机具升级改造、市级清分结算平台建设和后期的交通卡发行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

各市区按照部、省要求完成交通一卡通项目建设后,应及时向省厅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审核资料,省厅将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和《关于交通一卡通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交函〔2016〕854 号)规定的补助额度,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其余部分由各市区财政和运营单位自行解决。各市区2017年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有新增建设项目的,省厅将酌情出台政策予以资金补助。

(二)强化督导考评

省厅将通过进度跟踪、定期检查以及实地技术验证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区交通一卡通责任主体、运营单位的督导考评。对工作落实迅速,提前半年以上完成互联互通任务的市区,省厅将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我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目标任务未能按部要求完成,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厅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其补助资金。此外,为全面掌握各地工作进度情况,自5月份开始建立信息月报制度,西安、榆林、安康、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于每月20日前向省厅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详细计划。

(三)规范经营管理

省厅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实际,力争年底前制定出台《陕西省交通一卡通管理办法》,对涉及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运营管理的规划建设,业务规范、密钥管理、技术标准、业务延伸以及职责划分、监督考核、经营服务等内容进行规范。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市区交通一卡通运营单位要主动加强自身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品牌形象,扩大交通一卡通社会影响力和服务领域。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交通一卡通的功能和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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